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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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4:29
国家在大力打击酒后驾车之后,很多开车朋友都自觉遵守规定,在酒后都不会开车,所以衍生了一个行业的发展,那就是代驾。
网友咨询:
一月的一天晚上,张先生和几个同事在某酒店用餐。因为开了车,张先生原本不打算喝酒,但是酒店方告诉他,酒店可以为客人提供免费代驾服务,于是他便放心大胆地喝酒了。回家代驾的过程中,酒店的代驾司机因操作不当将行人李某撞伤致残。事后,张先生和酒店就李某的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张先生认为应由酒店买单,而酒店则以提供的系免费服务为由拒绝赔偿。那么到底应由谁来进行赔偿呢?
北京市凯天律师事务所邵景全律师解答:
酒店为客人提供酒后免费代驾服务,其实是餐饮消费服务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酒店虽然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但该服务是商家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的,代驾费用其实早已算进食品价格之中,此乃营销之策略,尽管名义上系免费,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免费。鉴于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额不足,就应当由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邵景全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予以支持”
邵景全,北京市凯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01年开始执业,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委员,丰台区律师协会民事研究会副主任,唐山市仲裁委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