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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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20
DDP和DDU在货物进出口中的应用广泛。许多出口商对这些术语的认识不足,可能导致进出口过程中的麻烦。DDU全称为Delivered Duty Unpaid,译为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主要特征是出口商承担货物从发货地至指定目的地的全部费用与风险,以及所有海关手续费用,但不包含关税、捐税或其他官方费用。进口商则需负责由于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与风险。DDU涉及费用较杂,使用此术语时,进口商需确保从货代处得到书面确认,以防后续纠纷。而DDP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意味着出口商在进口国完成海关清关,将货物直接交至进口商手中,承担所有费用与风险,包括货物运抵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完成目的港的海关手续,并支付相关税费。DAP(Delivered at Place)则是一种目的地交货条件,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其规定在约定目的地,将运抵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至买方时,即完成交货过程,卖方承担风险直至交货。DAP详细定义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卖方的责任范围、费用分担、保险与运输安排、交货时间与方式等,确保双方明确各自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的角色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