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知识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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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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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5 13:41
刘文华,作为法学领域的杰出学者,他在教育和研究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造诣。他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专业领域为经济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批批准的两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之一。他享有*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津贴,体现了他在法学界的显著地位。
目前,刘文华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如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的会长,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的院长,以及北京市*专家顾问团的顾问。他的学术生涯始于1951年至1955年,在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开始了他的法学学习,随后在1955年至1957年,他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民法教研室进行了研究生深造。
从1958年至1979年,刘文华在工业企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1979年后,他回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和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系主任(兼)。在学术成果方面,他著有《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等专著,并主编了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程》、《中国经济法教程》等在内的多部高校教材,为经济法学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