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政局机构职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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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7:02

唐山市民政局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旨在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并确保社会公共服务的有效实施。




研究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并执行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实施。




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管理群众自治组织,负责村、居委会选举和培训,推动村民自治活动,管理乡、镇划分和边界事务。




负责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包括烈士申报、军烈属抚恤、军人评残等,协调全市双拥工作和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




管理退伍军人安置,指导军地用人开发,管理军供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指导农村救灾、企业抗灾,负责灾害援助、捐赠及社会捐助活动,管理社会救济工作。




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和社区服务工作。




主管婚姻、殡葬、收养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推动殡葬改革,指导地名管理工作。




管理民政事业经费,负责统计指标,进行审计,收集整理革命烈士史料,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此外,民政局党委负责民政系统的党群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民政系统中的有效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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