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4:1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3:54
1、关于未成年人的 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先由其财产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监护赔偿。
2、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3、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明确了监护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不法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侵害时由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或补充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其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第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5、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侵权责任是替代责任,而不是自己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具体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侵害了受害人的权利,但是,承担侵权责任的人不是造成损害的行为人,而是行为人的监护人,是监护人替代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监护人替代责任的过错,表现在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在尽到监护责任的过错,并由此作为这种侵权责任构成的过错要件,而这种过错并不需要证明,而是由具体的加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而推定其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过错。确定监护人对侵权行为后果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受无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人有无财产的制约。行为人自己有财产的,应当先从他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金,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3:51
由监护人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3:53
1、关于未成年人的 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先由其财产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监护赔偿。
2、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3、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明确了监护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不法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侵害时由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或补充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其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第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5、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侵权责任是替代责任,而不是自己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具体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侵害了受害人的权利,但是,承担侵权责任的人不是造成损害的行为人,而是行为人的监护人,是监护人替代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监护人替代责任的过错,表现在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在尽到监护责任的过错,并由此作为这种侵权责任构成的过错要件,而这种过错并不需要证明,而是由具体的加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而推定其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过错。确定监护人对侵权行为后果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受无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人有无财产的制约。行为人自己有财产的,应当先从他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金,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3:48
由监护人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