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物局机构职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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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07

太原市文物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同时,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监管,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与保护监管,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责任。

局内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项目审核、申报、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申报工作。

此外,监督管理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博物馆审核申报事务和相关资质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交流与协作,指导全市文博对外工作,监督检查文物经营活动,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申报工作。

局内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全市文博科学研究、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文博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和文博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文博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编制全市文博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文物保护事业专项补助经费,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此外,负责晋祠一天龙山风景名胜区内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审核风景名胜区内基本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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