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少昆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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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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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少昆,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于广西贵港,1987年4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7月开始职业生涯,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担任三级高级法官。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他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深造。1987年7月至1988年8月,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干部,他在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了见习。此后,他相继担任了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处级)等职务,并在1998年10月至2001年12月期间,担任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期间还进一步提升为正处级。
2001年12月至2003年9月,廖少昆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同时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在此期间,他还在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期间,挂职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党组成员。2005年4月至2009年12月,他成为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直至2009年12月,他升任北海海事法院院长,并继续担任党组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廖少昆的职务进一步提升,成为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代理院长和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市委政法委委员。此后,他一直在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和党组书记,直至现在,同时继续履行市委政法委委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