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办理信用卡,2013年成呆账,2016年10月28日逾期的欠款结清我还能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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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5:13

您在2011年办理的信用卡,在2013年变成了呆账,而在2016年10月28日逾期的欠款已经结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关于是否还能办理商品房贷款,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因此,您在2016年结清的欠款,其不良记录应在五年后被自动删除。
其次,关于2013年的呆账记录,如果该笔呆账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或者是由于银行系统的错误导致的,您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核查。如果银行核实后确认记录有误,应当及时更正。
最后,若您在结清欠款后,一直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这将有助于您在办理商品房贷款时的信用评估。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综合考虑您的信用历史、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建议您在申请商品房贷款前,先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确认所有记录准确无误,并准备好可能需要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申请过程中能够顺利通过银行的审核。同时,如果您对信用报告中的某些记录有异议,应及时与银行或征信机构联系,进行核查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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