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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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54
半是天灾,半是人祸
《中国地质矿产报》(1991年8月30日)报导近年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数种地质灾害在我国山区、平原和城乡不断发生,越演越烈,而其中人为的因素几乎占了一半。人为作用引起的崩、滑、流地质灾害从50年代开始“复活”。在频次上,当时为14次,此后每年增多,到80年代增至86次,使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灾害或灾害陷患,变得愈加严重和明显。如成昆铁路沙湾——黑井段317公里长,总计滑坡454处,属于人为作用引起的或复活的新老滑坡就有219处,占总灾害数50%。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已通车的山区铁路中,整治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工程费用已超过10亿元。在矿山开发中,由于人们的无节制采掘、引起的惨痛教训非常之多。诸如鄂西山地盐池河磷矿由于过度开采,造成山东边坡破坏而失稳,于1980年6月3日发生岩崩,规模达100万方,致使许多人丧生。四川泸沽铁矿因采矿弃渣,致使1970年6月26日盐井沟发生大型泥石流,也造成重大伤亡;四川华蓥山地区因长期不合理采矿,引起1990年7月9日至11日特大型滑坡……残酷的事实再次证明,有些地方整治崩滑流灾害的费用比灾害本身造成的花费还要大。这就告诫人类在从事生产建设的同时,必须考试各种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否则,生产建设得到的经济效益可能会被灾害造成的损失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