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买房后长期不居住 是否还要交纳物业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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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22:32

一些常州人买房只是为了投资,因此交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人居住,许多购房者就很疑惑,买房后长期不居住,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

关于物业知识您了解多少呢?到底什么是物业管理?为什么要进行物业管理?买房后长期不居住,是否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有哪些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物业管理?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二、为什么要进行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和房屋商品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因此,物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意义在于:

1、物业管理能促进经济增长,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2、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工作质量;

3、物业管理有利于增加就业;

4、物业管理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

5、物业管理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和环境的完善;

6、物业管理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

三、买房后长期不居住,是否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四、在小区交了停车费,管理单位应负什么责任?

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保障车主有车位;负责疏导小区交通;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

五、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有哪些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

业主在使用物业,尤其是装修房屋时,应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绿地、毁坏绿地;

5、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6、乱倒垃圾、杂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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