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为什么不拘留,现在还不知去向?朋友陪鉴定为轻伤害,派出所没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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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34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对于公民的报案,要依法及时查处,不得有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和不作为行为,否则公民有权向其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投诉控告。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29

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的,根据法律可以进行调解。事实清楚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自诉。也可以明确告诉公安机关,不要对方的赔偿,不让对方出医疗费用,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方。这样案件就进入公诉程序。当然,对嫌疑人可以刑事拘留再提请逮捕,然后移送起诉。但这种情况更多地是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然后直诉。就这几种方法,不可能拘留对方后,你再通过公安机关向对方索要赔偿。赔偿等到法院时你再提出。就这几种情况,你自己看哪种方便就按哪种办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34

如果已鉴定为轻伤,按照《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里依法你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公安机关管辖,选择公诉。二是选择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如果你选择公安机关管辖,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并告知受害人立案情况,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或拒绝告知,可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监督立案。一旦下达《立案决定书》标志做刑事司法程序正式启动。如果在受害人是明确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35

可以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纵横法律网 曾金峰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2:37

还有很重要的1点,上面两位 遗漏了! 就是说要调解 ! 只要进入调解,那么就不能处罚,因为是轻伤可调解! 只要不签调解协议,那打人者 必须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或者 当事人自诉追究责任,这里派出所很黑,他调解不需要担任何责任, 这是行政法的原理! 律师里 学好行政法的很少
如果想追究,那么坚决不能签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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