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小时制上班是否符合劳动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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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工作8小时.朝九晚五,每周40小时工作制,周休一天,这种规定只有工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有,其它都是做梦,劳动者每月(周都无法算了)休4天每天工作10-12小时是正常的,全年无节假日,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最基本的法。
网友认为:
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只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企工作的才能享受并且待遇好工资高。私营企业工作时间长待遇低、工作累是普遍现象。只要不是紧急救险之类即便是综合计时也不可超十一个小时,所以这类其实可算违法,但这类违法又属告才理案件。
这工人告工厂是很困难的,即便胜诉也只是赢官司而已其他必无多大好处,能得的赔偿少之又少,在加上最近不断修改相关法律条款,使得赔偿更低,告的人少了,老板的风险和成本都低,所以现在普片在这上面违法。由于普片所以更多的就默认了这个事。其实法律条文对此限制是很多的,解释也很多。但能执行缺难上难。
比如说你上12小时对公司提成疑虑,公司一般会欺骗你不知道说是吃饭时间一小时,好像没毛病,但国家有条文解释在上班期间身体之必须要的时间是算工作时间的,这就包括吃喝拉撒等及必要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