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东阳市看守所关这,都半年了,他是老板雇几个人打架,结果把人打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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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21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把人打成植物人属于重伤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从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有证人证据证明没有动手的,判刑3年左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26

这种重伤的都是10年以上了,要看你朋友在这个事情上面起的作用是多大。广东这边请一个刑案律师的价格一审在6K---2W不等。当然更贵的也有,那都是标榜有所谓人脉关系的,什么认识法院的人什么的,那都是扯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27

把人都打成植物人了,活该坐牢,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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