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共六种( ) 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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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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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7:55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共六种是正确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分的程序有以下7个步骤: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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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7:55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工作中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行的惩处和制裁,是对国家公务员的过错行为的一种否定和惩戒,使之受到抑制和消除,对未受到惩戒的国家公务员,也有着规范和警戒作用。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但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章 不服处分的申诉第四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
中文名
行政处分
外文名
disciplinary sanction
类别
内部行政行为
适用人群
国家工作人员
人事部关于变更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诈骗案涉及的金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废止)。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监察部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程序,参照前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公务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四十三条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机关或者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四十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解除处分决定除包括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
第四十六条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后,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种类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有处分期限的规定: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程序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分的程序有以下7个步骤: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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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7:55
答: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开除)共六种是正确的.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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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7:50
行政处分有哪些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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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7:57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共六种是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根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