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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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1.此次培训覆盖面广、规模大,任务重。请各项目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2.请各项目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8日前汇总各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信息表、各实施地区班级管理员/指导教师及远程参训学员信息(附件2、3、4)按要求报送继续教育工程办。
3.请各项目省(区、市)级项目工作办公室在培训结束后20天内将本地培训工作总结报告汇总后(文本及电子版)报送继续教育工程办。
4.有关项目具体实施事宜由继续教育工程办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工程办联系人:盛泓洁。电话/传真:略。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内),邮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