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需要什么资料,参加什么培训。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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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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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分钟前
2011年12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建议你看看
具体办理流程参考以下,但要到办理机构详细询问一下更准确。
(一)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
3、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环发[2004]173号)。
4、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报工作程序》(环发[2004]173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及程序〉等文件的通知》(环发[2005]84号)。
(上述文件可从环境保护部网站(网址:http://www.mep.gov.cn)下载)
(二) 办理范围:
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
(三)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于每月十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环境保护部。
(四)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省环保厅(科技处)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省环保厅(科技处)接受预审----省环保厅(科技处)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和当地环保部门(或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省环保厅形成书面预审意见并加盖专用公章----通过预审的,由省环保厅将预审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环境保护部审批。
(五) 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符合标准的要求。
2、具有一定数量的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业技术人员;
(1)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
(2)申请每一专业类别应有本专业领域至少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3)申请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至少应有3名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10名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申请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至少应有2名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6名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4)自动连续监测(水、气;临时、正式)专业技术人员按乙级要求。
3、连续一年以上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达到本标准资质类别条件之一,且负责、承担运营管理的污染处理设施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并没有发生重大运营责任事故。
4、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不足一年,尚未达到相应类别业绩条件的,但符合除业绩条件外其它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或乙级临时资质证书。
5、受其他企业委托代为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电子废物或高浓度废水的单位,除具备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
(六) 受理所需材料:
1、环境污染治理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 (一式三份)。
2、附件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目录应编页码。须提交附件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3)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身份证等;
(4)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身份证等;
(5)实验或者检验场所以及检测能力证明(或运营单位与专门检测机构签订有技术合作协议承担运营单位的检测任务的,可视为具备实验室条件,附合作协议复印件);
(6)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应针对运营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具可操作的应急方案);
(7)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管理制度(1、操作规程,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3、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4、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5、设施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制度,6、突发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7、药品物品管理制度,8、产生废物如污泥等的安全处理制度,9、污染物处理效果、排放情况检测报告制度,10、委托方的厂规、厂纪和其他规定等。以上列举仅供参考,不同运营类别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
(8)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①运营项目简介、②运营合同(BOT协议可视为运营委托合同)、③用户意见、④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设施运行环境监测报告(每个运营项目应提供近一年各季度一份监测报告;自动连续监测类应提供监测机构的比对报告)、⑤运营项目备案表。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不需要提供运营实例;
(9)申请资质证书换证、增项、升级和临时资质转正的单位,应提交上年度运营项目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负责承担运营管理的设施连续一年以上污染物达标排放,无违法行为记录,无重大运营责任事故等)。
(10)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网上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维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制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11年12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公布。《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批、运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2条,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1月8日公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同时废止。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你好,我也是做环保的,刚刚拿到资质,是第三方检测公司,做污染源废气和水质等工作的。
首先你要拿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然后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着手准备。
例如1:
【申请条件】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或者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规定数量、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以及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三)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条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条件。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具体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例如2:
【提交材料】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本单位登记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三)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现场操作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实验室或者检验场所及其检测能力的证明;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有关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
(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营合同期间设施运行监测报告;
(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资质的,可以不提交前款第(七)项规定的材料。
第九条【甲级资质审批程序】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的审批。
其次:
按照他们的相关要求,开始准备,比如他提到,人员需要持证上岗,那你就要培训员工,具体报培训班,还是你们公司自己培训,他们来考核,这个就需要你和当地环保部门沟通了,我们这是自己学习,然后环监测站的来考核,然后发上岗证。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2011年12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一)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
3、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环发[2004]173号)。
4、环境保护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报工作程序》(环发[2004]173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及程序〉等文件的通知》(环发[2005]84号)。
(上述文件可从环境保护部网站(网址:http://www.mep.gov.cn)下载)
(二) 办理范围:
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
(三)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于每月十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环境保护部。
(四)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省环保厅(科技处)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省环保厅(科技处)接受预审----省环保厅(科技处)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和当地环保部门(或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省环保厅形成书面预审意见并加盖专用公章----通过预审的,由省环保厅将预审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环境保护部审批。
(五) 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符合标准的要求。
2、具有一定数量的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业技术人员;
(1)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
(2)申请每一专业类别应有本专业领域至少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3)申请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至少应有3名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10名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申请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至少应有2名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6名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4)自动连续监测(水、气;临时、正式)专业技术人员按乙级要求。
3、连续一年以上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达到本标准资质类别条件之一,且负责、承担运营管理的污染处理设施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并没有发生重大运营责任事故。
4、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不足一年,尚未达到相应类别业绩条件的,但符合除业绩条件外其它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或乙级临时资质证书。
5、受其他企业委托代为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电子废物或高浓度废水的单位,除具备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
(六) 受理所需材料:
1、环境污染治理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 (一式三份)。
2、附件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目录应编页码。须提交附件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3)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身份证等;
(4)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身份证等;
(5)实验或者检验场所以及检测能力证明(或运营单位与专门检测机构签订有技术合作协议承担运营单位的检测任务的,可视为具备实验室条件,附合作协议复印件);
(6)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应针对运营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具可操作的应急方案);
(7)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管理制度(1、操作规程,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3、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4、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5、设施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制度,6、突发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7、药品物品管理制度,8、产生废物如污泥等的安全处理制度,9、污染物处理效果、排放情况检测报告制度,10、委托方的厂规、厂纪和其他规定等。以上列举仅供参考,不同运营类别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
(8)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①运营项目简介、②运营合同(BOT协议可视为运营委托合同)、③用户意见、④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设施运行环境监测报告(每个运营项目应提供近一年各季度一份监测报告;自动连续监测类应提供监测机构的比对报告)、⑤运营项目备案表。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不需要提供运营实例;
(9)申请资质证书换证、增项、升级和临时资质转正的单位,应提交上年度运营项目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负责承担运营管理的设施连续一年以上污染物达标排放,无违法行为记录,无重大运营责任事故等)。
(10)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