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我该怎么办?(请有经验的人士进或是心理医生谢谢 非常感谢)_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57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8:40

压力大诱发“强迫症”
  近年来,哈尔滨市市民中强迫症患者逐年增多,其中中小学生患者的人数增长较快。
  32岁的市民陈先生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陈先生表示,起初,只要听到类似自己的手机铃声的音乐,他就会不自觉地看手机,近日,只要听到声音就会认为自己手机响,如果晚上不拿着手机睡觉,就无法睡觉。跟陈先生的情况类似,26岁的市民张小姐只要出门接触到公共使用的物品,就会不停洗手。据张小姐介绍,一次出差在地铁上靠着栏杆,她当晚洗了4次澡,仍觉得身上脏。指导中心的关老师表示,近年来由于工作、生活和学习压力不断加大,患强迫症患者不断增加,甚至出现儿童患者。

  强迫症,英文名字为OCD,它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属于焦虑症的一种。患者经常被一种强迫思维所困扰,在生活中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患病明知道这样行为没有必要,但无法克制这种行为,有的患者表现出非常痛苦,却不能摆脱这种现状。
  如果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那就到专业精神科医院来治疗,避免病情蔓延,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森田疗法
  此顺其自然非彼顺其自然

  森田疗法是治疗强迫症比较好的方法,"顺其自然,为所当为"是森田疗法的精髓所在,而如何正确地理解"顺其自然"这四个字则是治疗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患者朋友,对"顺其自然"的理解都是不够深的或是错误的,因而造成森田疗法对他们的治疗毫无效果,甚至使他们对森田疗法本身是否有效都产生了怀疑。揪其原因,其实是他们只是从字面上去理解其含义,以为"顺其自然"就"任其自然",就是对自己的问题不加控制,痛苦就让其自己痛苦下去所造成的。如强迫观念的患者,他可能就会错误的认为"顺其自然"就是让自己一直强迫下去。
  要正确地理解"顺其自然"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自然",既你要知道什么是"自然规律"。比如白天与黑夜的轮回、天气有晴也有雨,这些都是大自然的规律,它是不能人为控制的,我们人必须遵循、接受这些规律才会过得快乐。倘若人整天都抱怨为什么会有黑夜,或者认为下雨是不应该的,那么就违背的"自然规律",结果肯定是自找苦吃。
  而我们人本身也是存在一定的自然规律的,比如情绪,它就是我们不能人为控制的,它本身有一套从发生到消退的程序。你接受它,遵循它,它很快就会走完自己的程序而结束,反之则不然。举例来说,比如你马上要参加一个重要的考试,这时你感到焦虑、紧张,其实这是非常正常的心理反应,如果你不去管你的情绪,它很快就会消失或者转化为你努力复习的动力,而倘若你认为自己不应该出现紧张或焦虑,那么你就违背的情绪的"自然规律",焦虑、紧张就会越来越严重。又比如说一个社交恐怖症的患者,性格内向,他和陌生人说话时感到紧张和不自在。他觉得不应该如此,非要在和陌生人面前故意表现得不紧张,其结果是他越来越紧张,以至于到现在看到熟人也开始紧张了。他之所以会发展到现在的这种症状,其原因是他违背他自己的"自然规律"。他的性格是内向的,而内向的人的特点就是腼腆和害羞,和陌生人谈话,肯定会出现紧张、不自在的心理反应的。而他自己却不接受自己的"自然规律",和"自然规律"对抗,结果必然会如此。
  人本身还有一个自然的现象是古怪的、可怕的、肮脏的念头上必然会出现的,在这里我们暂且把他称做杂念,而杂念也和情绪一样,它也有自己的的一套从发生到消失的过程。倘若你接受它存在,并知道它是毫无意义的"杂念",不理会它,那么它将不会影响你,很快就消失了。反之,你去注意它,你去和它辩论等,那么你就会被它束缚。例如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上课的时候,他的头脑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杂念——我要把老师杀了。这个念头使他非常的害怕,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这样的念头,他觉得自己太可怕了,所以就不停地自责和想为什么自己会出现这样的想法,从而对这一念头形成了强迫。这个学生之所以会出现这个念头,其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这为老师平时对学习要求非常严格,以至于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这个念头的出现其实就是这个学生的潜意识对压力的一种发泄。在这里,让学生本身明白其潜意识过程是不太现实的,但倘若这个学生事前就明白杂念是必然会出现的道理,那么他有可能就不会那么在意这个杂念了,从而避免强迫观念的形成。
  上面讲的是"顺其自然"中"自然"这两个字的含义。那么怎么样才是正确的"顺其自然"呢?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在认识的"自然"的前提上,不去在意那些有"自然规律"的情绪或杂念。举一个形象的比喻,比如我们把平静的湖水比做是我们的思想,而把向湖水里投石所引起的涟漪比喻成影响我们情绪或杂念。那么你说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制止涟漪不断的产生呢?是继续向湖水投石头还是根本不用去管它能制止涟漪呢?答案当然是不再投石,根本不去管它。这根本就不用去管它就是"顺其自然"。
  当然为了能让"顺其自然"对你的问题产生效果,就得结合"为所当为"。也就是说,你在"顺其自然"的同时,你得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客观的现实中,该工作就去做工作,该学习就去学习,该聊天就去聊天。做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当然也许刚开始的时候,那些困惑你的观念、杂念仍旧让你感到痛苦,但只要你相信它们是迟早会自然地消失的,并努力地去做好现实生活中你该去做的事情。那么,那些杂念、情绪就会在你认真做事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我们知道强迫症的起因主要是心理因素,如个体的完美主义倾向,敏感内向以及错误的思维模式或思维习惯导致的。药物治疗主要是通过调节大脑的生理机制来达到治疗的效果,所以药物它并不是针对强迫症的病源来进行治疗的,因而它是治标的,其作用只能是暂时的控制症状,而无法达到治愈症状。中国有句古话叫“心病还需心药医”,所以对强迫症的治疗应该要以心理治疗为主,纠正其个性缺点和错误的思维模式或习惯才是治本。
  不过在这里我要提的一点是,倘若针对比较严重的强迫症,在治疗初期单独地使用心理治疗也是有弊端的,因为心理治疗一般都需要患者花一定的时间去理解和实践治疗的理论和观点才会有效果。而强迫症的症状一旦爆发,如果患者对心理治疗的理论或观点还没有真正的理解,那么就会造成心理治疗的失败,从而使患者对心理治疗丧失信心,导致他今后不再治疗或去寻求单纯的药物治疗,其结果必然是久治不愈。
  所以治疗强迫症,正确的治疗方法应该按其症状的严重程度来分类治疗:对症状比较轻的患者可以直接用心理治疗就可以治愈,而不必使用药物;而对于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比较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在心理治疗为主的情况下,辅助地使用药物。大概的治疗程序如下:在治疗初期,可以适当地服用一些药物来控制和稳定症状的发展,同时配合心理治疗。而当患者在实践中逐渐获得心理治疗的效果后,一方面继续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则应该逐渐地减少药物,并最终停止药物。

  接纳症状

  其实不论是强迫症患者还是其他心理疾病的患者,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接纳症状。当然我们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那些症状给患者朋友们带来的痛苦,也深深地知道患者朋友们心中那种迫切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好起来的心情,所以他们对症状的不接纳、自责,甚至是憎恨这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想说的是,虽然这些可以理解,但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却是和你尽快想好起来的初衷愿望是背道而驰的。
  这里我将打一比喻来说明为什么接纳症状才会真正地让自己尽快地好起来。比如说,我们的手部或脚部有个地方被擦伤了,留下了一块血液凝结的伤疤,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做才会让这块伤疤在我们的身体上消失呢,正确的做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接受它,根本不用去管它,因为等到这块疤痕下的皮肤完全愈合后,它自然就会脱落而消失。
  而倘若我们把这块疤痕比做强迫症,那么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强迫症患者们又是如何对待这块伤疤的呢?他们是不断去抠这块伤疤,恨不得瞬间就把这块伤疤永远地去掉,但这样做的结果又如何呢?其结果无非就是越抠越流血,越抠伤疤越大。而最终强迫症也就这样被患者紧紧地抠住了。
  所以,面对已经出现的症状,我们唯一能做的,也是唯一能使我们好起来的做法就是接纳它,不把它当会事情,那么症状就会在我们这种容纳的心态中减轻很多,并且就会顺其自然地逐渐消失。

  为所当为

  如果要选出森田疗法中最有效的治疗理论或观点,我想非“为所当为”莫属。那么什么叫“为所当为”呢?简单讲就是认真地做你该做的事情,比如吃饭、睡觉、聊天、学习、娱乐、工作、逛街,扫地、洗衣服、修理东西等等,这些都是你该去做的事情。
  仔细想想强迫症患者与正常健康人的区别是什么?其实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强迫症患者忘记了“为所当为”,忘记自己该去吃饭、睡觉、聊天、学习、娱乐、工作、逛街,扫地、洗衣服、修理东西等等等等,而是把自己的所有注意力都全都放在了内心中的一个念头、一个情绪中,所以所以久而久之,他们的心理就形成了一直恶性的、喜欢固着念头以及情绪的习惯中,因此强迫症就这样产生了。
  而我们正常的健康人呢?他们之所以没有得强迫症,则是因为他们则是一直在“为所当为”,他们的注意力不是关注在某一个念头以及某一个情绪上,而是关注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应该去做的一些事情上,所以强迫症就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那么反过来,我们要怎样才能消除强迫的症状呢?不言而喻,从现在开始,你就得“为所当为”,既立即得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吃饭、睡觉、聊天、学习、娱乐、工作、逛街,扫地、洗衣服、修理东西等等这些你应该去做的事情,并努力把它们做好,同时根本就不用去再去理会自己的些症状,那么久而久之,就会改变那种恶性的、喜欢固着念头以及情绪的习惯,所有的强迫症状也就会在你“为所当为”中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完美是把双刃剑

  强迫症等神经症患者的人格特征中有一条就是完美主义。他们除了对外在的事物要求尽善尽美外,在内心的深处也总是认为自己的完美的,是优秀的人。当然认为自己优秀并没有错,这是一种很好的自我评价,会增加一个人的自信;而追求外在事物的完美其实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可以说如果人们没有追求完美的愿望,社会也就不会进步了。
  可是既然追求完美是有好处的,那为什么一些追求完美的人们最终却得了强迫症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完美把双刃剑,适当的完美是可以促进一个人发展,而过度的完美,既过度到偏执和狂妄的完美只能阻止一个人的发展,很不幸的是,强迫症等神经症的患者身上往往都有过度完美的倾向。他们对自己评价往往是与现实的能力严重脱节的,当然这里指的脱节并不是说他们是完全没有能力,而是说他们把潜力和能力搞混了(潜力是指未来发展可能达到的能力,而能力是指此刻你就已经拥有的实力)他们往往认为自己现在已经是潜力完全发挥出来的一个完人了。所以,他们在脑海里常常会有这样一种想法:我是一个凌驾于众多平凡人之上的人、我是天才等等。
  正由于这样,因而他们会苛刻地要求自己,不允许自己身上有一点的瑕疵,所以非常地重视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常常对自己表现出的不足和缺点自责。倘若他们长时间都无法改正自己的缺点,其实可以说是他们不论怎么努力都是无法改正自己的缺点的,因为他们的要求是要自己做一个完美无缺的人,而这个世界上有完美无缺的人吗?没有,所以他们必定会陷入自责、抱怨、自怜的恶性循环中,久而久之就会形成社交困难和障碍,因为他们无法面对自己在他们人面前是一个有缺点的人和不如他人的人。
  而这时如果再加上一些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如心理创伤、性心理问题等或认知偏差,还有就是敏感,内向等性格特征,就极有可能出现强迫症、焦虑症、抑郁症、恐怖症等神经症。
  所以要想走出强迫症等神经症的痛苦,就必然要改掉完美主义的人格特征,其方法就是客观的看待问题,要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和人,我们只能接近完美,而不能做到完美。同时不要以完美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要允许自己有缺点,因为任何人都有缺点,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学会善待自己、宽容自己和接纳自己。也只有善待、宽容和接纳自己后,内心才会从冲突中平静下来,这样才可能走出强迫症。
  记得森田正马先生曾说过,患有神经症的人都是优秀的人,也只有优秀的人才可能患有神经症,他们与其他那些优秀而健康的人的区别就在于神经症患者是发挥出了起优秀的短处,而优秀而健康的人却是发挥出了优秀的长处。这真是金玉良言啊,值得我们好好地反思!

  多想少做与少想多做

  对强迫症的解释,其实可以用多想少做与少想多做这两个简单的名词来解释。
  一个人为什么得强迫症呢?因为他想得太多,做得太少。我想这一点没有人会反对吧,强迫症患者可以好好地想一想,你自己是不是一天到晚把90%甚至更多的时间都花在想那些无聊而没有答案的问题上,而对吃饭、学习、工作、玩耍等等这些事情是一点都心不在焉呢?
  而一个人为什么没有得强迫症呢?因为他最多花50%的时间在想,还有50%的时间在做事情,当然甚至是60%、70%、80%、90%都是在做事情的,并且对所做的事情都充分投入进去。
  所以,可以说强迫症患者和健康人之间刚好是两个反方向,一个是多想少做,一个少想多做。因此其实要想治疗好强迫也并不难,只要你像健康人一样少想多做就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8:45

咨询心里医生吧?我也是有强迫症,不过我们症状不一样,我的比你可厉害多了,你那真不算什么!你就把那见事情较小化的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8:41

与精神长期高度紧张有关,严重的可危害到健康.因此建议你给自己放个假调节一下情绪.咨询一下心理医生是你最好的选择.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自己从内心调理自己,凡事不要追求完美,而且不给自己强迫经历,争取不让它发生,及时转移思路,或者去看一看心理医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8:44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强迫症就是您看到的事物无法传达大脑.而无法得到确定.可以分散注意力.如果什么东西或者心事总想.你就应该这样想;三年之后我还在乎吗? 什么破玩意 我偏不想 能咋滴? 就想象强迫症是一个恶魔 它故意让你难受 故意的! 你能让它称心如意吗? 人本来就一条命 顶多活不了几十年 就这点小事 能咋滴? 能比死重要? 不在乎。 心里想的时候要克服 要默念 不想了 不想了 忘记 忘记... 无论怎么别拿这个当自己的病 把强迫症当成一个恶魔 要打败它! 这个恶魔害你这么惨 一定要狠下心打败它 不要让它占领你的思维大脑. 加油兄弟.杀死这大脑里的恶魔 不要让它得逞————————我就是一个强迫症患者. 我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让我强迫想啥看啥的时候 我总打败它.不能让它得逞. 打字好累 这全是我的真心话.采纳吧!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