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早年经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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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1963年10月10日,生于香港旺角,家中四人,排行最小。父亲早逝,母亲一人承担起养家的重任,经营破旧的“锦霞”歌舞团,全家人仅此为生。小小年纪的梅艳芳深受家庭困境的影响,加之她天生对音乐和表演有独到的天赋,四岁半便踏上舞台,与姐姐在香港荔园游乐场登台表演,从此与舞台结下了不解之缘。


梅艳芳并未正式接受过专业的演艺训练,却因四处登台,练就了扎实的演艺功底。她起初并未觉得这种演艺生涯有何不妥,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既要表演又要兼顾学业,实属不易。更令人遗憾的是,校园生活并未给她带来欢乐。在那个年代,像她这样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并不被人们所认同,反而遭到同学的耻笑,被称作“歌女”,被视为没出息的孩子。梅艳芳曾回忆,那时艺人不受尊重,被人们视为“歌女”、“戏子”,他们认为“歌女”是个不正经的行业,于是阻止了同学与她来往。她常感到孤单,看着别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自己却永远是一个人。


梅艳芳曾表示,她为养家糊口而放弃了宝贵的童年,少年时期出入最多的地方并非学校,而是大小歌舞厅,甚至在街头献唱。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希望多读书,不用一颗小小心灵便担忧挨饿。梅艳芳少年时期经历了许多坎坷,姐妹两人表演时常遭人白眼和欺侮,还时常忍冻挨饿。后来,母亲的歌舞团遭遇火灾,欠下了债款,梅艳芳便被迫辍学。然而,少年时期的“跑江湖”卖艺经历塑造了梅艳芳侠义豪爽的性格和大气沧桑的气质,对她的日后人生道路产生了深远影响。


扩展资料

梅艳芳(1963.10.10—2003.12.30),生于香港,祖籍广西合浦,少时家境拮据,四岁半已登台演出,是二十世纪末期大中华地区歌坛和影坛巨星,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梅艳芳以醇厚低沉的嗓音和华丽多变的形象著称,曾引领粤港地区的时代潮流,是港乐最高荣誉“金针奖”和“中国金唱片奖艺术成就奖”的最年轻得主,至今保持着华语女歌手全球演唱会场次的最高纪录。梅艳芳同样蜚声影坛,荣获过两岸三地的影后,入选“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她一生致力公益慈善,推进大中华演艺事业的交流合作,被誉为“香港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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