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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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7:57
故意杀人与盗窃虽为性质各异的两项犯罪活动,然而其定罪依据均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符合证据标准。若一人于故意杀人之后,竟又犯下盗窃之举,则应针对该两起犯罪行为分别定罪量刑。对于故意杀人之举,理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予以定罪;而对于盗窃行为,则应根据第二百六十四条进行定罪。若杀人行为与盗窃行为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即构成犯罪间的因果关系,则有可能被视为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