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和上海人结婚,是否立刻可转为上海户口~??_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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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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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3:07
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和上海人结婚,不立刻可转为上海户口。如果是一般情况,需要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才能拿到上海户口。你们的孩子可以跟他的户口。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外省市户口迁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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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3:05
= =和上海男人结婚,婆婆这关绝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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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2:58
先说问题2,孩子户口可以上在上海的。
再说问题1:
有两个文件,主要让你朋友抓紧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不然要等5年。
两地分居在人才服务中心办,投靠类10年在派出所办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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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3:05
1楼回答的很详细了,居住证7年后能落户的少之又少,11万人每年只给落户50人不到,通过婚姻途径落户又非得要10年,而且年龄要超过35岁,看你的描述你刚毕业才22岁,无论那种途径都得35岁以上才能落户的,已经超过10年了,只好慢慢等了,另外就是,满足了落户条件,男方家里为了控制外地媳妇一般是不让女方落户的,你能不能落户上海最后要取决将来你自住房内里所有上海人的同意才能落进来,一个人不同意你都落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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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2:58
你的情况,如果和上海户籍男友结婚,也要按【居转户】或者【夫妻投靠】来落户上海。
你有单位聘用的话,办居住证应该不成问题;要成为上海户籍,必须在7年后按居转户条件办理,需要轮候,难度不小。
如果你和男友结婚,那就立即可以办理1年期的投靠类居住证,到期可以续期;
以上海配偶身份落户上海,只需要结婚满10年,且你那时满35周岁;
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要想短期内转为上海户口,你男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中级职称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2.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这是通过人事局办理的上海户籍,比较困难。
至于你俩的孩子,出生后即可获得上海户籍,不需任何附加条件。
你现在可以两条腿走路:先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结婚,缴金缴税,取得上海的
中级职称;然后在7年后申请居转户因为上海配偶的缘故,应该可以比较轻松取得上海户籍;失败的话,再过3年也可以转上海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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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3:00
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和上海人结婚,不立刻可转为上海户口。如果是一般情况,需要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才能拿到上海户口。你们的孩子可以跟他的户口。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外省市户口迁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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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2:59
= =和上海男人结婚,婆婆这关绝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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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2:59
你的情况,如果和上海户籍男友结婚,也要按【居转户】或者【夫妻投靠】来落户上海。
你有单位聘用的话,办居住证应该不成问题;要成为上海户籍,必须在7年后按居转户条件办理,需要轮候,难度不小。
如果你和男友结婚,那就立即可以办理1年期的投靠类居住证,到期可以续期;
以上海配偶身份落户上海,只需要结婚满10年,且你那时满35周岁;
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要想短期内转为上海户口,你男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中级职称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2.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这是通过人事局办理的上海户籍,比较困难。
至于你俩的孩子,出生后即可获得上海户籍,不需任何附加条件。
你现在可以两条腿走路:先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结婚,缴金缴税,取得上海的
中级职称;然后在7年后申请居转户因为上海配偶的缘故,应该可以比较轻松取得上海户籍;失败的话,再过3年也可以转上海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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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3:03
1楼回答的很详细了,居住证7年后能落户的少之又少,11万人每年只给落户50人不到,通过婚姻途径落户又非得要10年,而且年龄要超过35岁,看你的描述你刚毕业才22岁,无论那种途径都得35岁以上才能落户的,已经超过10年了,只好慢慢等了,另外就是,满足了落户条件,男方家里为了控制外地媳妇一般是不让女方落户的,你能不能落户上海最后要取决将来你自住房内里所有上海人的同意才能落进来,一个人不同意你都落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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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1 13:05
先说问题2,孩子户口可以上在上海的。
再说问题1:
有两个文件,主要让你朋友抓紧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不然要等5年。
两地分居在人才服务中心办,投靠类10年在派出所办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