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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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5:57
据报道,9月6日上午教育部对陕西省规定“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出回应表示,原则性意见。
报道称,今年8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对陕西省属高校的贫困生认定提出规范,“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教育部回应称,这条规定只是陕西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个原则性意见,它要求各个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一步的实施办法,它的这条规定只是陕西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个原则性意见,它还要求各个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度进一步的实施办法。
据悉,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办法》中的认定标准,是给高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提供的参考标准,高校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参考执行,高校有认定的自主裁量权。
希望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可以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