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营销运作手段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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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近十年来,埋伏营销的巧妙运用层出不穷,主要体现在以下六种策略中:


首先,品牌可以利用包饺子式赞助,例如在体育活动场馆外设置广告牌和标识,吸引观众的注意,即使不能直接进入场馆,也能通过交通路线的广告展示其品牌。Tango在1998年世界杯上以模仿和嘲讽的方式,借可口可乐的赞助机会,成功推广了自己的产品。


其次,企业可通过与官方赞助商的合作,借东风进行营销。如耐克在2002世界杯期间举办五人制足球比赛,尽管不是官方赞助商,但通过活动创建了品牌影响力。电视直播是另一个重要平台,像海尔、曲美在世界杯期间就通过电视直播吸引观众关注。


赞助体育明星是另一种方法,如科健手机赞助李铁、李伟锋,阿迪达斯通过“皇马中国行”赢得曝光。在比赛场馆周边,发放免费样品或印有品牌标识的产品,如饮料、零食和T恤,是吸引观众将品牌带入场馆的有效手段。


针对非体育爱好者,企业可以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如Asda在2002世界杯期间,专门针对“足球寡妇”群体推出服务,通过满足她们的需求,实现了品牌推广。


最后,暗渡陈仓的策略是在远离比赛场馆的地方,发放样品或广告,确保品牌在电视转播中出现。横幅广告则是常见的埋伏营销手段,无论对大众消费品还是其他企业,都是提升品牌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总的来说,埋伏营销通过巧妙的策略和定位,让品牌在体育赛事中巧妙地获取关注,达到宣传和提升品牌效应的目的。
扩展资料

埋伏营销实际上是一种搭便车的行为,其在法律上的效果并不明确。为了将埋伏营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让其处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之内,上海世博会的主办局应当尽力获得各种授权,从而提高其商业价值。从权利来源上讲,世博会主办局既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获得授权,也可以通过促进立法的方式直接得到权利。而对于带有公益性质的世博会而言,必须要在其中作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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