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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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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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权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2、专利权人自己主动放弃了专利权,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3、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一、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
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
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3、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5、在专利复审委员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本身我国对专利权的保护就有期限限制,最长的是20年,最短的也有10年。但如果保护期限届满了之后,那必然会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此后,专利也就公开了,其他人即使没有经过专利人的同意,也可以使用其专利,并且不会被认定为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