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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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9:34

劳动者如果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其金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依照法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则劳动者不构成对服务期的违反,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执行定金罚则等。在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面,鉴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主要以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为责任形式,辅以禁令、声明等防范和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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