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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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法律分析:不合法。公交事业属公益事业,公交卡服务并不能任性而为,收取任何费用都须经过法定程序,确定收取的合法性、标准的合理性。实际上,公交卡收取磨损费本质上是企业自行收取的。其次,执行收取磨损费是加重市民责任。再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财产利益。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法律依据:《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