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餐饮业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06:35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08:04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那么关于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是什么您都了解过吗,今天就和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企盈小编整理: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企盈小编整理: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
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09:22

1、首先去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店的名字)

2、拿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别的资料(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等),去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


3、办好《餐饮经营许可证》,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大概资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或者房产证等等),店面的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材料齐全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不是本地人的话,可能需要提供计生证明文件等材料。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参考资料:营业执照_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0:57

  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登记
  至辖区工商局,办理餐饮店的名称预先登记,需准备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这只是登记一个名称的过程,真正申领,需在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之后。
  2、申领排污许可证
  至辖区环保局*处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需满足两个前提:
  (1)楼上不能有居民住宅。
  (2)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根据营业面积决定抽油烟机的种类,由此,在决定租赁店面或装修之前,需向环保部门提前咨询 。
  3、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至辖区食品药监局申请,让餐馆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同时,接受食物卫生知识培训。
  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条件下,另外,还需考察:1、卫生措施是否完备,如消毒、清洗等;2、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地段不同,要求不同。
  4、申领工商营业执照:
  拿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另外,按规定,在开业之前、装修之时,需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2:48

一、需要的材料:
1、当地工商所出具的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负责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租赁合同;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水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是市政自来水,提供自来水的交费单据也可以);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7、当地药监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希望能对你起到帮助作用。具体情况要咨询你们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